第14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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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她随意地问:“你看上去对那个乐队挺在意,很喜欢他们吗?”  郁思弦反问:“你觉得这个乐队如何?”  陆照霜失笑,“我都没有听过,怎么评价?”  “你刚才跟他们已经见了一面,我只想知道你的第一感觉。”  陆照霜想了想,先跟郁思弦确认,“你确定对这个乐队没有特别的偏爱?”  郁思弦肯定地回答:“没有。”  “那好,我直说了,他们给我的感觉像一盘散沙。”  陆照霜微微眯起眼睛,回忆着刚才的那一面。  “鼓手和贝斯看起来像是业余爱好,那个穿红裙子的姑娘,应该是他们的主唱吧,她像是被硬拉过来的,对这个乐队没什么归属感。”  “整支乐队里,唯一一个有干劲的人,就是你那位朋友,他手上的茧子很厚,而且看上去还要操持乐队内的人事和管理,野心很大,但独木难支,靠他一个人很难把一团散沙聚起来。”  郁思弦微笑着给她鼓了下掌,“很犀利又准确的的评价,不过有一点你猜错了。”  “哪里?”  “这支乐队里有干劲的人,不止林珩一个。”  陆照霜被吊起胃口,正要再问,郁思弦已朝她比出了一个“嘘”的手势。  “他们的表演要开始了。”  陆照霜转头望去,而后怔在当场。  她好像明白了郁思弦特地带她过来的理由。  只见一楼的舞台上,方才见过的四人都已经就位。  而那个被雇佣的学生,手里拿的乐器,赫然是一把小提琴。  她此刻思绪万千、惊疑不定,有满腹疑问想问郁思弦。  郁思弦只是淡笑着,指向下面的乐队,“阿照,先听听看,其他的等结束了我们再谈。”  陆照霜只得暂且忍住。  舞台上,林珩握住了麦克风,声音浑厚地朝观众们喊道:“大家晚上好,我们是今晚表演的乐队——逃出人间!我是吉他手林珩!”  他张臂指向其他成员们,“这是我们的主唱徐勿凡!”  “贝斯高若涵!”  “鼓手唐湾!”  “以及今天特地来支援我们的小提琴手杜骅!”  林珩每介绍一个人,对方就会拿起自己的乐器,朝台下的观众简单致意。  酒吧里的掌声不算非常热烈,但林珩的兴致却完全没有被打倒,他活跃得就好像这不是一个地下酒吧,而是足以容纳上万人的体育馆似的。  “接下来是我们乐队的第一首歌——《旋转十字路口》!”  事实上,虽然陆照霜之前对这个乐队的评价不高,但她到底相信郁思弦的品味,还是对他们抱有很高的期待。  可真的开场后,那个效果只能用两个词来形容,惨不忍睹、耳不忍闻。  跟她之前预料得一样,林珩是这个乐队里最有干劲的那个人,他的演奏堪称无可挑剔,但那又如何?  贝斯和鼓手时不时就会乱了节奏,小提琴手更是在跑调的边缘反复拉扯,主唱的音色其实有几分动人,但她表现得就像一个被抓进片场的路人,堪称昏昏欲睡。  陆照霜朝郁思弦飞去一个眼神——你想让我看的是这个?  郁思弦回以十分坦然的微笑。  陆照霜心想,今晚的惊喜还真是接连不断,连演出都烂得十分出人意料。  就当一场休息了,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他们唱歌演奏,苦中作乐地挑着他们的错音。  然而这种悠哉的心态,在他们唱到最后一首歌的时候,却陡然一变。  林珩的脸色本来已经十分僵硬难看,但当他高喊,“接下来,是我们乐队的最后一首歌,《假面》!”  他整个人如枯木逢春般活了过来。  不只是他,贝斯鼓手都跟着精神一振 ', ' ')(' ,主唱的表情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变化,但当她开口的一瞬间,却已和几分钟前判若两人。  “我们浑浑噩噩做笑脸,  保持你我体面。”  浓烈到如有实质的欲望,从徐勿凡的声音里喷薄而出,极富穿透力的嗓音在这首歌里终于被发挥得淋漓尽致。  徐勿凡握着麦,外表看起来仍旧慵懒如常,但她眼里像是跳动着汹涌的火光,一种燃尽一切的愤怒,一种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绝不放手的浓烈野心。  这一刻陆照霜突然懂得了,这个乐队里,另一个有干劲的人是谁。  那四个人在此结成了一个整体,用乐器和声带一起嘶吼着,要将那首歌的感情传递到观众的耳中。  以至于那个小提琴手的糟糕发挥,都无法完全掩盖这支乐队此刻的光芒。  陆照霜怔怔看着,忽然,她和徐勿凡对上了眼神。  她静坐于人群之外,徐勿凡伫立在灯光之下,隔着暗与光、上与下、远与近的距离,她们对视了一眼。  不知为何,陆照霜就是觉得,那一眼不是偶然,而是冲她而来。  徐勿凡看着她,还在唱着——  “我们浑浑噩噩做笑脸,  保持你我体面。  任它溃烂,  任它腐败。  当天放晴,  我们又互道早安,  戴上假面。”  她嘲讽着一切故作姿态,嘲讽着一切粉饰太平,嘲讽着一切虚与委蛇。  嘲讽着坐在2楼卡座上,隔岸观火、却还是被烧到了掌心的……陆照霜自己。  文艺创作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。  陆照霜一直深信这一点,在每次音乐会的练习中,都竭力透过曲谱去理解那些大师们表达的感情。  理解、传递、再表达,许多年来她重复着这个过程,兢兢业业,既投身其中、又置身事外。  这是头一次,那把火越过了她一直设在自己心里的安全界限,烫到了她。  徐勿凡的眼神好像在说,这整个酒吧里,一直戴着假面的那个人,不就是你?  陆照霜几乎是仓皇地,在那个对视中移开了视线。  这一曲结束,酒吧里响起比开场时热烈了好几倍的呼喊和掌声。  逃出人间的成员们朝观众们行礼过后,就回到了后台。  酒吧回到了之前的状态,充斥着白噪音一般冗杂琐碎的声音。  但陆照霜知道,已经不一样了。  这里已经点燃过一把火,即便这把火已经烧退,但现场仍旧残留着对于那场高温的记忆。  “现在呢,阿照?”  郁思弦坐在桌对面,目光格外幽深犀利,“现在你怎么看这支乐队?”  陆照霜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。  她试图拨开自己脑内那些复杂的情绪,尽可能以公正的立场评价道:“最后一首歌的发挥和前面完全不是一个水平,如果他们能全程保持那个状态,我想说不定还不错。哦,当然,我指的是那四个正式队员。”  至于那个小提琴手的发挥,她想已经不需要她再说什么了。  郁思弦解释道:“大概在两个月前,这个乐队发生了一些冲突,他们以前的小提琴手选择了离开,乐队差点直接解散,多亏林珩把他们重新拉了回来,但军心溃散,只有那首假面是他们已经演奏过很多次的歌,其他的都是林珩这两个月的新作。”  那前面糟糕的表演,确实可以解释了。  郁思弦继续道:“他们还不是一支真正的职业乐队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,练习时间非常有限,而且资金情况不容乐观,林珩找上我,是希望我能借他一间练习室,他现在没有多余的资金来租用练习室了。”  陆照霜心情复杂地听完,干笑了一声,“那你和他的感情倒是真的好,会乐于助人到这种地步。”  “这不是一场单方面的给予,准确来说 ', ' ')(' ,我也有我的目的。我们公司有一个称得上收视保障的综艺台柱《乐队人》,它的第三季预计在下半年录制,参加这个节目的很多乐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经济合约,我当然也希望能在这个节目上捧出属于自己公司的乐队。”  “你看好这支乐队?”  郁思弦斟酌着回答:“如果他们能在节目中取得不错的成绩,那我就会签下他们。”  陆照霜给他鼓了个掌,“真不错,祝你们都能得偿所愿。”  听着她带刺的语气,郁思弦轻轻晃了晃杯中的酒,“看来你已经猜到,我想拜托你的是什么了。”  陆照霜勾了勾唇角,“我还不至于蠢到现在都意识不到。”  他带她来看这个乐队的演出,而偏偏这个乐队现在最大的缺陷就是小提琴手,那他拜托的还能是什么?  陆照霜觉得荒谬极了。  她对流行音乐并无偏见,但是,就在她刚刚成为乐团首席后不久,她最好的朋友,却带她看一个地下乐队的演出,并试图让她加入其中。  她不知道郁思弦到底在想些什么,也不想知道。  她翻开手机,看了眼时间,“有点晚了,我该回去了。” ', ' 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