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太想重生了 第256节(1 / 2)

谁让我家小狼狗这么帅,这么出色呢?

………………

“老板,我们是不是要干大事啊?”

“赶紧开始吧,我整个人都要憋疯了。”

“天天吃喝玩乐,太难受了。”

客厅里面一众人,眼巴巴望着林逍。

接下来,林逍亲自去熬煮了一锅粥。

皮蛋瘦肉粥。

给每个人分了一小碗。

这该死的仪式感啊。

原本大家闹哄哄地在聊天,见到林逍站起来,直接走到茶几上。

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,仰头望着他。

“夏汐你不站起来吗?”林逍问道。

“不了,我怕抢你风头。”夏汐慵懒地坐在沙发上。

每人端着手中的粥,看着站在茶几上的林逍。

场面竟然一下子变得有些神圣起来了呢。

“兄弟们,上一次创业得很仓促,而且选择了赚快钱,尽管非常成功,但是也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遗憾。”

“我知道当时卖掉公司,大家都很心痛,不舍!”

“但这次就不一样了,我们会选择一个充满未来的行业。”

“一个真正能够伟大的故事。”

“一个能够从事一辈子,能够书写传奇的故事。”

“喝完这碗粥,我们就重新出发,二次创业!”

……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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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我来征服你们了

休息的这段时间,林逍进入了长长的思考。

接下来创业,究竟应该走哪一条路。

站在2002年10月为起点的话,总共有三条道路可以走向巨头。

这三条路,也都可以横跨pc时代和移动互联时代。

第一条路,电商之路。

说白了,就是淘宝。

第二条路,还是电商,也就是京东。

第三条路,脸书。(也就是facebook,目前全球第一社交巨头,市值是腾讯的几倍)

而且他思来想去,第一条路和第二条路,对于他来说,几乎是走不通的。

首先,人家阿里巴巴已经创业好几年了,基础已经打起来了,团队已经构建起来了。

京东也成立好几年了,只不过还没有转型电商。

最最重要的是,每一个企业的成功,都有强烈的个人属性,个人色彩。

阿里巴巴身上有强烈的马芸气质。

京东身上有强烈的东哥气质。

他们的个人和企业,完全是互相成就的。

说真的,这两人能做的事情,林逍可能真做不了。

涉及的层面太复杂了。

而林逍则要纯粹得多得多,他甚至是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的。

最最关键的是,他内心有一个执念。

他要做上辈子别人没有做成功的东西。

而且也是唯一能够进行互联网输出,能够在周围国家建立互联网势力的业态。

思来想去,最终还是只有脸书,因为facebook有成功轨迹,可以进行一定的路径抄袭。

“我们接下来要做的项目,称之为脸书!”

“也就是网页端的社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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