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1章(1 / 2)
“有进步必定有其负面的影响,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。”
“没错,再怎么也比兵荒马乱好吧。”
【被告痛哭流涕表示后悔,原告悲痛欲绝说被告没有过一句道歉。】
“刑事法庭?”有人奇怪:“这个竟然是刑事法庭?撞到人不应该是民事吗?”
“这应该是致人死亡了,所以是刑事。”有人如此推断。
“刑事岂不是比民事严重好多!”
“那是当然的,你听那个刑和民就是两码事。”
赵匡胤思索:是不是也可以像后世这样分刑事和民事呢?
改天要和大臣们商议商议这件事情。
在符合大宋的情况下适当地改得更好。
看着法官对被告的询问,许多人学到了,后世的道路竟然是有行车规定的,什么机动车道,什么非机动车道——
这个司机把车子开到了靠近非机动车道上,所以碰到了被害人的车子。
“那就是司机违法了!”
“看来是要被判刑。”有人如实说道。
【在法官的细致提问下,司机承认是自己操作失误,并且车子还超载。】
“超载!车子装多少东西竟然还有规定!”有人很是吃惊:“这规定得也太多了,这个不能那个不能的!”
读书人则摇头:“你以为这些规定是随便就定下的吗?你听法官怎么说的,这辆车最多只能装这么多吨,但是司机超重了三倍多!车子太重,车速太快就会容易出事故!”
“你看,现在出事故了,造成了无辜人的死亡。你还觉得那些规定是随便定的吗?”
先前为人规定太多的人顿时不出声了。
是他见识太少。
看到法官问被告赔偿了多少的时候,有人眼睛一亮:他终于看到了保险两个字!
保险赔偿七十多万!
所以说这个保险究竟是什么?竟然能赔偿给被害者这么多钱?
这样一来,被告就赔了二十多万而已。
那这样看这个保险非常有用!
能具体看看这个保险是什么就好了。
“司机现在再怎么后悔也没有办法了……”有人觉得司机应该是心存侥幸,可偏偏事故就发生了。
所有的违法都成了他被判刑的最有力的证据。
公诉人建议判一年左右,是否缓刑由审判长决定。
众人又发现了个新词:缓刑。
缓刑?是不是字面上的意思,延缓执行?
然而对于被告的痛哭流涕的陈述,被害人家属却不认同他说的,他说他接到电话赶过去的时候,救护车根本就没来,是他自己打的救护车电话。
众人哗然:被告在撒谎?!
第511章 都一样的
【法官宣判了,判有期徒刑六个月。】
百姓们:……啊……
只是个意外,也不是故意的,竟然也要坐牢!
而且二审也是维持原判。
其他朝代的官员且不说,赵匡胤时期的官员拼命记录法律信息,就怕官家心血来潮要考他们……
手下的笔都写出残影了。
下一个案子,又是一个新词语:自诉案件。
就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刑事案件。
百姓们又涨知识了,原来还可以不通过警察,自己去起诉刑事案件的。
【案件就是自诉人的贵重手表被被告人侵占,拒不退还的事情。】
【但两人对说话各执一词。】
读书人也疯狂那笔记录:哦哦哦,原来还有个财产侵占罪!
不知道确定真实后会怎么宣判?
还有双方的律师怎么差距这么大?自诉人都代理律师手忙脚乱,词不达意的感觉,反观被告人的律师不慌不忙一一辩驳自诉人代理律师的话。
“啧啧,这都戴二十多万的手表了,怎么律师都舍不得请个好点的律师吗?”有人摇头,这可是关键时刻啊,怎么能省钱?
“也可能是熟人介绍的。”深受熟人祸害的人有感而发。
“也有可能就是熟人。”旁白大人接话。
“亏大发了——”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。
最后因为证据不足,自诉人只得撤诉。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